瓦斯爆炸事故接连发生,这暴露出,在煤矿安全生产领域,仍旧存在着严重漏洞,而整改措施能不能真正落到实处,成为了公众所关注的焦点,。
煤矿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近期所发生的煤矿事故并非是偶然情况,按照国务院安委办通报表明,同一煤矿在两年的时间范围内连续出现了两起特大瓦斯爆炸事件,这直接地反映出部分地区的安全生产基础依旧处于薄弱状况,当前阶段,因为煤矿生产呈现出点多面广的态势,一些历史遗留下来的安全欠账还没有完全得到解决,与此同时新的风险隐患又持续不断地出现,从而导致整体安全风险处于高位状态 。
那些事故,不但致使重大人员伤亡以及财产遭受损失,还更为严重地对社会关于煤矿安全的信心形成了冲击。通报清晰地表明,安全生产态势“极为严峻”,此一判断是依据真实的事故数据以及所暴露出来的系统性管理问题而得出的,必然要引发各级管理部门以及企业的高度警惕,任何的麻痹大意与松懈都极有可能导致新的悲剧发生。
领导批示与整改要求
首先,事故发生以后,中央领导很快就作出了重要批示。其次,批示的核心要求乃是要彻底地查清原因,并且落实整改。然后,批示着重强调,在措施以及责任并未真正落实到位以前,那些相关矿井是不可以恢复生产的。最后,这充分体现出国家层面对于矿工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视还有对形式主义整改的零容忍态度 。
重点在于“落实”这俩字的,可是领导批示那种精神。历史经验显示出,很多事故的根源不是没有规章制度,而是规章制度停留在了纸面上。这次明确把“措施、责任不落实”跟“不准生产”直接关联起来,目的是形成特别强有力的倒逼机制,迫使责任主体把安全置于生产之前,杜绝“带病运行” 。
治理方针的监察重点
将防治瓦斯灾害的核心原则确立为“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这十二字方针,通报提出要加大对该方针落实状况的监察力度,尤其要重点盯防45户被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的企业,这显示出监管资源会朝着高风险单位偏移。
这些重点企业的监察绝不能流于形式,要核查其瓦斯抽采系统是不是真的在开采布局之前就已存在,监控设备是否完备可靠,数据是否属实,矿井风量能否满足实际生产需要且具备足够安全系数。唯有对这些关键环节展开穿透式检查,方能保证方针不只是一句空洞的话。
现场管理的硬性规定
对现场生产的通报,列出了多条具有硬性约束的“不准”红线,像生产布局和通风系统不合理的状况下不准进行生产,高瓦斯矿井倘若未达成风电、瓦斯电闭锁是不准作业的。这些规定极为具体,直接指向现场易于引发事故的技术以及管理的关键要点。
这些表明“不准”的规定,从本质上来说,是给现场作业划定了清晰明确的安全边界,它们作出要求,企业一定要完成必要的安全投入,以及进行技术改造,只有达标之后才可以开展生产,与此同时,还给予了现场安检人员,还有矿工拒绝危险作业的权利,这为守住最后一道防线提供了制度方面的依据。
企业管理的从严从细
煤矿企业自身务必得承担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通报责成企业强化生产技术管理以及现场管理,展开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活动,这究竟意味着安全管理必须得落实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岗位,还有每一道工序 。
企业管理的关键之处,在于“认真”这两个字呢。要严格去执行各项安全规程,对于瓦斯超限这类重大隐患,必须坚决进行停产处理,绝对不可以为了赶产量以及抢进度就去冒险呀。还有哦,煤矿各级的管理人员一定要坚持深入井下的现场,及时把问题给发现出来,并且解决问题,以此确保安全措施能够不打折扣地执行到位呢。
事故追责与专项整治
因已发生的事故,得按“事故原因没查清就不放过、责任人员没处理就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就不放过、有关人员没受教育就不放过”的原则严实处置。要依照法律追究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管理责任人员的责任,尤其是针对重生产而轻安全、漠视生命的行为要从严惩治 。
与此同时,各地要一直持续推进安全方面专项整治,对于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一些煤矿,一定得坚决并且果断地关闭,对于存在重大隐患的矿井,一定得坚决并且务必果断责令其直接处于停止生产状态里,借由严格的事故查处以及持续不间断进行当中的专项整治,形成程度非常强大的震慑作用,促使地方政府以及企业真正切实吸取血的教训,把安全工作放置在首要位置上 。
面对那再三不断响起的安全警钟,你觉得除掉加强监管以及进行追责之外,还有哪些具备根本性的措施可以切实扭转煤矿安全生产所处的那种被动局面呢?欢迎在评论区域分享你个人的看法,要是感觉本文能够带来启发的话,请点赞予以支持句号。
Copyright © 2012-2028 九游电子官网 版权所有 非商用版本 备案号:粤ICP备xxxxxxxx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