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岁的撰写之作之人杨本芬被披露存在抄袭现象,然而其给出的回应却是自己有着摘抄的习惯,这场颇具争议的情况引发的风波,公然揭开了文坛那里一块具有掩盖作用的类似遮丑布一般存在的东西,与此同时,也致使没几个读者不觉得自己被蒙骗了。等“真诚”这样的人设轰然倒塌之后,我们究竟该去相信些什么?
杨本芬在回应之时,承认自己长久以来存在着阅读以及抄写好词好句的习惯,并且晒出了破旧的摘录笔记本,她尝试运用这种方式去解释作品里与他人相似的语句,声称自己是“把一些语句融为己用”。
这样的一番解释,乍一听好似已然承认了错误,然而实际上却是有意避开重点只谈轻的部分。用于记录摘抄的本子,原本是属于个人学习所使用的工具,可是呢,将这些相关的内容,直接写入公开发表出来的作品当中,这样的行为就已经远远超出了个人单纯学习的那个范畴了。
在社交平台那边,名为“抒情的森林”的网友,发布出了多组对比图,将杨本芬的作品,同霍达所著的《穆斯林的葬礼》等作品的相似方面,进行了细致的标注。从句式的构建形式,到意象的选用情况,从细节之处的描绘,再到语言所呈现出的风格,其雷同的地方远超偶然这种情况噢。
这位并非职业“鉴抄博主”的普通读者,凭借多年阅读积累所形成的敏感,察觉到了这些本不该存在的相似之处。他的这一发现,使得人们不得不进行思考,这样的“借鉴”到底有着多少呢?
“抒情的森林”所提出的反问相当精妙,问的是为何非得写景,为何一定要将文字塑造得优美,而这恰好就是文学得以成为文学的关键考量所在。需明确的一点是,作家的道德这一层面以及品格方面,绝不可能仅仅依靠法律就能够予以恰当界定。
一个借助真实经历去打动读者的作家,倘若连“真”都无法站立得住脚,那么读者所流淌的泪水、所付出给予的同情心,就形成了仿若被骗的感觉。尤其是针对杨本芬这般主打“真实”的纪实性作家而言,这个问题愈发具有致命性。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付建,从法律层面剖析,依据“接触 + 实质性相似”这一原则,杨本芬所处状况或许构成侵权情况。即便属于不自觉运用他人文字,然而侵权行为已然客观存在,照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付建着重指出,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乃是具备独创性的表达,哪怕只是部分文字,只要归属他人独创性的表达范畴之内,对其展开复制就会构成侵权行为,在法律面前,那所谓的“摘抄习惯”根本无法成为免责的缘由啊。
“抒情的森林”一语中的地表明,问题并非仅仅局限于有可能存在的抄袭这一情况本身,而是更着重于整个与之相关的出版链条。一本书藉以出版是具备多项环节的,会有相当多数量的人经手处理,之后才会面向大众。
特别是像杨本芬这般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作家,其作品历经编辑、审校等诸多环节,然而却并未察觉到这些问题,这表明出版行业的把关机制存有严重漏洞。这并非是一位作家独自站在前方这样的问题。
到发布稿件这个时间点,杨本芬以及其女儿章红,没有针对记者提出的采访请求给出回应。并且,“抒情的森林”作出选择,暂时停下继续去进行披露的行为,等待事情朝着更远方向再发展。
这场风波,给每一位作家以及出版机构,都敲响了需要敲的警钟。读者所付出的,那是实实在在的感情,还有真实的时间,他们是有权利,去读到切实真正属于自身的文字的。就如同“抒情的森林”讲述的那样:“写作,这是艰难困苦的跋涉之行,乘坐索道上去的人,凭什么要占据攀登者的名额呢?”。
读书之际,你平常会在意各异作品之间那相似的地方吗?一旦发觉喜爱的作家存在抄袭的嫌疑,你会持续去支持其作品吗?可去往评论区分享你的看法哟,点个赞以使更多人瞧见这个值得探讨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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